為什麼不極端一點
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
勇敢一點不顧一切
寧願明確強烈一點
至少會轟轟烈烈的認定無憾
現在這樣
好像是中庸之道
卻其實兩個都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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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enyi04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